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11-25 07:21:25 新闻动态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方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致力于新型建筑防水材料的研发、生产、销售和防水工程项目施工业务领域,目前已形成以主营防水业务为核心,民用建材、节能保温、非织造布、特种砂浆、建筑涂料、建筑修缮、建筑粉料等多元业务为延伸的建筑建材系统服务商。

  公司已将优质的产品及专业的系统服务大范围的应用于房屋建筑、高速铁路、地铁及城市轨道、高速公路和城市道桥、机场和水利设施、综合管廊等众多领域,包括毛主席纪念堂、人民大会堂、国家会议中心、鸟巢、水立方、中国尊、北京大兴国际机场等中国标志性建筑和港珠澳大桥、京张铁路、京沪高铁、京津城际、北京地铁等国家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公司始终以“为国家、为社会、为客户、为员工、为股东”为宗旨,以“产业报国、服务利民”为指导思想,以“为人类为社会创造持久安全的环境”为使命,在深耕建筑防水行业的同时,还涉及民用建材、节能保温、非织造布、特种砂浆、建筑装饰涂料、建筑修缮、建筑粉料等多领域,旗下设有东方雨虹(工程业务)、风行(防水)、雨虹防水(民用建材)、洛迪1813(硅藻泥)、卧牛山节能(节能保温)、孚达科技(节能保温)、越大(节能保温)、炀和(节能保温)、天鼎丰(非织造布)、华砂(特种砂浆)、德爱威(建筑涂料)、东方雨虹建筑修缮(建筑修缮)、壁安(建筑粉料)等品牌和业务板块。

  公司依照产品的用途和使用群体的不同,建立了直销模式与渠道模式相结合的多层次的市场营销渠道网络进行产品营销售卖及提供系统服务。直销模式为公司直接对产品最终使用客户进行开发、实现销售及服务,公司先后与多家大型房地产公司、公司集团签订了战略性合作协议或长期供货协议,同时,在铁路、城市轨道交通、隧道及地下工程、民生工程等专业细分市场通过与客户非间接接触增强了信任,在材料供应及系统服务方面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伙伴关系,直销模式对提升公司行业知名度,保持公司业绩的持续稳定增长提供了重要保障。渠道模式为公司通过经销商等渠道合作伙伴对产品最终使用客户进行开发、实现销售及服务,渠道模式分为工程渠道和零售渠道,公司已签约多家经销商,建立了布局合理、风险可控、经济高效、富有活力的经销商网络系统,通过慢慢地增加经销商的系统培训和服务工作,使经销商网络慢慢地发展成为公司拓展全国市场的重要销售经营渠道之一。目前,公司已形成了直销模式与工程渠道经销商模式相结合的多维度工程市场营销网络,以及以零售渠道经销商模式为核心的民用建材市场营销网络。直销及工程渠道以北方区、华东区、华南区三大片区下辖的各省区一体化经营公司为载体,通过实施一体化管理深层次地融合,各区域一体化公司负责公司产品在本地工程市场的销售及服务,通过聚焦本地市场、属地专营,充分整合当地客户及市场渠道资源、加强所属区域市场覆盖,各销售经营渠道及业务条线协同作战,以提升市场占有率,同时积极利用依托于防水主业多年积累的客户资源及销售经营渠道的协同性,发展建筑涂料、砂浆粉料、保温节能等业务,打造化学建材类平台型公司;零售渠道经销商,由公司全资子公司东方雨虹民用建材有限责任公司负责管理,通过建立家装公司、建材超市、建材市场经销商及电商多位一体的复合营销网络服务于普通大众消费者家庭装修市场。

  公司属于建筑材料行业之细致划分领域——防水建筑材料行业。防水建筑材料是现代建筑必不可少的功能性建筑材料,随着城市的不断建设发展,防水建筑材料应用领域广泛、行业空间较大、景气度较高。

  目前,国内建筑防水行业集中度较低、市场较为分散、竞争不够规范,“大行业、小企业”依旧是行业发展标签。防水生产企业众多,除少部分企业整体水平较高外,大多数企业规模小、技术水平及生产的基本工艺落后,市场充斥假冒伪劣、非标产品,落后产能过剩,行业竞争不规范,行业环保问题突出。近年来,随着质量监督、打假质检、环保督查、安全生产、绿色节能等监管及产业政策对防水行业的逐渐规范,和产品结构优化升级,下游客户对防水产品的质量要求逐步的提升,大型防水企业的竞争力逐步增强,防水制造业市场集中度呈现逐年上升趋势,并逐步向有突出贡献的公司聚拢。

  公司自成立以来,持续为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工业建筑和民用、商用建筑等提供高品质、完备的建筑建材系统解决方案,致力于解决防水工程质量参差不齐、建筑渗漏率居高不下以及随之带来的建筑安全风险隐患这一行业顽疾。二十余年来在建材行业的深刻沉淀,公司完成了企业的转型升级,在研发实力、工艺装备、应用技术、销售模式、专业的系统服务能力、品牌影响力等方面均居同行业前列,成为中国具有竞争性和成长性的行业有突出贡献的公司,行业地位突出。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公司是不是真的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2020年是“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亦是新中国历史上极不平凡的一年,面对严峻复杂的国内外环境特别是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严重冲击,全国上下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各项工作, 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高水平质量的发展方向不动摇,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我们国家的经济运行逐季改善、逐步恢复常态,展现了强大韧性和抗冲击能力,但同时,疫情仍在全世界蔓延,国际形势中不稳定不确定因素增多,国内经济恢复基础尚不牢固。

  报告期内,全体东方雨虹人全面践行“去伪存真、刚骨安身、上下同欲、自我革新”的发展路线,以《东方雨虹基本法》为根基,秉持“产业报国、服务利民”的指导思想,风雨同舟、共克时艰,积极投身抗击疫情工作中,鏖战武汉火神山、雷神山医院等20余个抗疫医疗应急项目建设现场,真正以坚定果敢的勇气和担当践行“为人类为社会创造持久安全的环境”的使命,构筑起疫情防控的坚固防线。与此同时,公司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秉承“坚韧图成、永创新高”的精神,抓住变局中的发展机遇,敢打硬仗、能打胜仗,较好完成全年经营任务,取得了疫情防控和完成全年经营目标两大胜利,成绩来之不易、成之惟艰。

  报告期内,公司恪守高质量稳健发展的战略定位,将风险管控放在首要位置,坚持稳健经营、锐意创新及技术领先,坚持以客户为中心,奉行长期主义、持续艰苦奋斗,以优质的产品及专业的系统服务为基础,为客户提供高品质、专业化、完备的系统解决方案、构筑一站式系统服务平台,持续打造成为卓越的建筑建材系统服务商,并致力于成为全世界建筑建材行业最有价值企业;报告期内,公司始终以客户的真实需求为导向,以深耕防水业务为核心延伸上下游及相关产业链,形成建筑防水、民用建材、节能保温、建筑涂料、非织造布、建筑修缮、特种砂浆、建筑粉料等业务板块合力的建筑建材系统服务体系,集聚发展优势、释放协同效应,构筑公司更深、更宽的护城河;通过全面贯彻企业文化与核心价值观,以奋斗者为本,通过集体奋斗、长期奋斗、艰苦奋斗,不断的提高企业信仰与凝聚力。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探索业务市场和销售模式的创新与改进,持续推行渠道变革,完成了省区一体化经营组织变革,经营管理职能进一步下沉,充分整合优势资源,提升人效,各区域一体化公司将通过聚焦本地市场、属地专营,充分整合当地客户及市场渠道资源、加强所属区域市场覆盖,直销及工程渠道深层次地融合、协同作战,充分的发挥渠道+直销“1+1〉2”的优势,更好的服务于市场和客户,提升市场占有率;不断总结并推广工程渠道领域“合伙人机制”的成功经验,依托品牌及资源优势,发展认同公司文化和发展理念的合伙人,通过完善市场管理、信用管理,培育合伙人的业务拓展能力、技术能力及服务能力等方式加大对合伙人的扶持力度;进一步巩固与开拓优质房地产公司的战略合作,积极拓展及延展客户资源的深度与广度;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城市新兴基建及工业仓储物流领域等非房地产领域的销售和推广力度;积极利用依托于防水主业多年积累的客户资源及销售经营渠道的协同性,发展建筑涂料、砂浆粉料、保温节能等业务,打造化学建材平台型公司;升级市场管控手段,通过加强内部销售管控和产品追溯手段,不断改善市场秩序;同时,为提升组织运营效率,报告期,公司继续推行大部制、共享服务制、扁平化管理、流程的优化等组织管理举措,持续优化组织架构、优化流程、减少部门墙;继续全面实施标准化施工服务体系,通过专业化的培训与管理,提升专业化服务能力,培养并壮大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产业化施工队伍;为逐步提升公司国际化研发技术实力与创造新兴事物的能力,报告期,公司继续加大研发投入,持续提升产品、应用技术及工艺装备等方面的优势,形成聚氨酯、沥青涂料、水性涂料、腻子等多个细分专业方面技术团队,实现产品、配方的持续创新,同时,紧紧围绕生产的全部过程自动化、车间数字化和工厂智能化,实现了工艺装备持续创新。

  1、宏观经济与行业指标。2020年,国内经济总量突破百万亿大关,全国国内生产总值为1,015,986亿元,比上年增长2.3%,成为全世界唯一实现经济正增长的主要经济体。全年最终消费支出拉动国内生产总值下降0.5个百分点,资本形成总额拉动国内生产总值增长2.2个百分点,货物和服务净出口拉动国内生产总值增长0.7个百分点。最终消费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达54.3%,高于资本形成总额11.2个百分点,为近年来的较高水平,消费仍然是经济稳定运行的压舱石。分季度看,一季度国内生产总值同比下降6.8%,二季度增长3.2%,三季度增长4.9%,四季度增长6.5%,在一季度国内生产总值一下子就下降的情况下,二季度增速由负转正并逐季向好,经济运行显现出持续恢复势头,展现出我们国家的经济发展强大的韧性。

  2020年,全国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上年增长2.8%,规模以上工业公司营业收入增长0.8%,规模以上工业公司实现利润64,516.1亿元,比上年增长4.1%,其中,制造业利润比上年增长7.6%,增速比规模以上工业增速高3.5个百分点,拉动全年规模以上工业公司利润增长6.4个百分点,全年规模以上工业中,非金属矿物制品业增长2.8%。此外,全国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518,907亿元,增长2.9%,其中,民间固定资产投资289,264亿元,增长1.0%,基础设施投资提高0.9%。全年房地产开发投资141,443亿元,比上年增长7.0%。

  2020年,随着防水行业经济活动的持续复苏,行业发展整体呈现前低后高态势,防水材料整体产量增速有所放缓,但规模以上(主要经营业务收入在2000万元以上)防水企业主要经营业务收入、总利润等主要经济指标增速符合预期,行业效益进一步改善。根据中国建筑防水协会统计,2020年,建筑防水材料的产量预计为25.15亿平方米,预计同比增长率为3.6%。1-12月份,723家规模以上防水企业的主要经营业务收入累计为1,087.00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4.6%;规模以上企业的总利润达73.97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2.07%。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17.30亿元,比上年增长19.70%,总利润41.55亿元,比上年增长60.32%,经营情况与行业发展较为匹配。

  2、相关行业政策变动情况及对公司的具体影响。报告期,国家出台一系列政策,针对防水行业从“放管服”改革、产品及工程建设质量、企业复产复工、环境治理体系、绿色环保、科学技术创新等方面加以规范。防水涂料及建筑防水卷材被列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印发的《全国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目录(2020年版)》。工信部发布《2020年工业节能监察重点工作规划》:将对沥青基防水卷材、岩棉等建材行业等重点用能企业组织强制性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执行情况专项监察。住建部发布《关于印发2020年工程建设规范标准编制及相关工作规划的通知》,其中,与建筑防水行业相关的《屋面工程质量检验收取规范》(GB50207-2012)、《地下防水工程质量检验收取规范》(GB50208-2011)两项验收规范将被局部修订,前述政策将促使防水企业的产品、施工及服务等向更高质量发展;国家及各省市相继出台金融、财政、公共服务、就业等有关政策,为疫情期间防水企业有序复产复工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科技部公布《关于推进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建设的总体方案(暂行)》:到2025年,布局建设若干国家技术创新中心,突破制约我国产业安全的关键技术瓶颈,培育壮大一批具有核心创造新兴事物的能力的一流企业。科技部等四部门公布《关于持续开展减轻科研人员负担激发创新活力专项行动的通知》:通过进一步减负,充分激发科学技术创新活力,提升创新绩效,更好地发挥科技支撑高水平发展的作用,前述政策将使防水企业更看重科学技术创新及研发投入;住建部发布《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标准框架(征求意见稿)》,拟大幅压减企业资质类别和等级,其中,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与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等合并为建筑装修装饰类专业承包资质,不分等级,此举将为防水公司可以提供更大的业务空间,也将倒逼防水企业提高核心竞争力;国务院办公厅公布《关于逐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的实施建议》,将为龙头防水企业做大做强防水市场提供政策支撑;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绿色产品认证机构资质条件及第一批认证实施规则》的公告:本次绿色产品认证实施规则划分为包括防水密封材料等在内的共计12类,目前,国内建筑防水行业已经到达一个由量变到质变的关键时期,绿色产品的生产和应用是落实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必由之路,也必将助力防水行业健康发展;生态环境部修订完成《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扩大绩效分级行业范围,完善相关指标和减排措施,开展重点行业绩效分级,一般适用于以沥青或类似材料为主要的组成原材料制造防水材料的工业公司,此举通过环保手段对防水行业实行“严管”,将促使防水企业不断重视环保工作,提升防水行业环保工作整体水平。

  针对国家及地方一系列与防水有关政策的制定及发布,公司认真组织学习,从政策研究、产品研制、工艺改进、生产销售、标准化施工及施工工人培训、环保措施等全流程、各领域深入探索并持续改进,充分的发挥并扩大公司在品牌、产品研制、成本、多层次的市场营销网络、产品品类、应用技术等方面的竞争优势,将公司高品质的产品及专业服务应用于更多场景,走进千家万户。

  3、市场竞争状况。公司属于建筑材料行业之细致划分领域——防水建筑材料行业。防水建筑材料是现代建筑必不可少的功能性建筑材料,随着城市的不断建设发展,防水建筑材料应用领域广泛、行业空间较大、景气度较高。

  目前,国内建筑防水行业集中度较低、市场较为分散、竞争不够规范,“大行业、小企业”依旧是行业发展标签。防水生产企业众多,除少部分企业整体水平较高外,大多数企业规模小、技术水平及生产的基本工艺落后,市场充斥假冒伪劣、非标产品,落后产能过剩,行业竞争不规范,行业环保问题突出。近年来,随着质量监督、打假质检、环保督查、安全生产、绿色节能等监管及产业政策对防水行业的逐渐规范,和产品结构优化升级,下游客户对防水产品的质量要求逐步的提升,大型防水企业的竞争力逐步增强,防水制造业市场集中度呈现逐年上升趋势,并逐步向有突出贡献的公司聚拢。

  公司在研发实力、工艺装备、应用技术、销售模式、专业的系统服务能力、品牌影响力等方面均居同行业前列,行业地位突出。

  4、行业的周期性、季节性和区域性。(1)周期性。防水建筑材料行业是建筑材料领域中的基础行业,不存在很明显的周期性。(2)季节性。防水建筑材料行业具有一定的季节性。在我国北方,一般每年一季度由于天气严寒等原因,是建筑防水材料销售和工程项目施工的淡季;而在我国南方,建筑防水材料的季节性主要体现为在雨季施工量减少。(3)区域性。防水建筑材料的经济运输半径约为500公里,因此具有一定的区域性特征;行业内企业普遍规模较小,较多企业局限于生产所在地区域从事防水材料的销售,进一步加剧了行业的区域性特征。故此行业内企业做大做强,提高市场占有率,就更需要在全国布局生产基地,积极开展跨区域业务。

  公司在华北、华东、东北、华中、华南、西北、西南等地区均已建立生产物流研发基地,产能分布广泛合理,确保公司产品以较低的仓储、物流成本辐射全国市场,实现全国范围内协同生产发货,在实现用户多元化产品的需求和全国性的供货要求方面具备了其他竞争对手不可比拟的竞争优势。

  5、基本的产品原材料及其供应情况。公司生产所需的原材料最重要的包含沥青、聚醚、聚酯胎基、扩链剂、乳液、MDI和SBS改性剂等,供应充足稳定。其中,沥青为公司的主要原材料之一,报告期,以沥青为代表的部分原材料价格会降低,导致公司整体毛利率有所上升。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经营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出现重大变化的说明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明显的变化的情况说明

  财政部于2017年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修订)》(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本集团经第七届十一次董事会决议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该准则,对会计政策相关联的内容进行了调整。

  本集团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在满足一定条件时,本集团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集团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

  本集团依据新收入准则有关特定事项或交易的具体规定调整了相关会计政策。例如:合同资产、预收款项等。

  本集团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作为合同资产列示。本集团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作为合同负债列示。

  本集团根据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本集团2020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未对比较财务报表数据来进行调整。本集团仅对在2020年1月1日还没完成的合同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本集团2020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

  与原收入准则相比,执行新收入准则对2020年度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的影响如下:

  财政部于2019年12月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财会〔2019〕2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3号”)。

  解释第13号修订了构成业务的三个要素,细化了业务的判断条件,对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购买方在判断取得的经营活动或资产的组合是否构成一项业务时,引入了“集中度测试”的方法。

  解释第13号明确了企业的关联方包括企业所属公司集团的其他共同成员单位(包括母公司和子公司)的合资经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以及对企业实施共同控制的投资方的企业合资经营企业或联营企业等。

  解释13号自2020年1月1日起实施,本集团采用未来适用法对上述会计政策变更进行会计处理。

  ③财政部于2020年6月发布了《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20]10号),可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根据该会计处理规定选择采用简化方法。

  本集团对于自2020年1月1日起发生的租赁相关租金的减让,采用了该会计处理规定中的简化方法(参见附注三、29、(3))。在减免期间或在达成减让协议等解除并放弃相关权利义务时,将相关租金减让计入损益。上述简化方法对本期利润的影响金额为532,549.4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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