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2024-06-29 08:56:57 JS聚合物水泥基防水涂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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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出让人白山市自然资源局委托,按照自然资源部《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自然资规〔2023〕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要求,白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白山市浑江区七道江镇七道江村石英砂岩矿》采矿权项目以挂牌方式来进行出让。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八)资源开发利用情况:该矿区范围内有一老采坑(原为白山市八道江区七道江镇酒壶砬子石英砂岩矿的旧采坑,目前停产关闭)。该矿已按要求编制了《矿山开发利用方案》,经白山市矿业联合会组织专家组评审(白矿联矿审字[2023]第2号),该矿可利用资源量为3543.52kt,其中控制资源量(KZ)17kt,推断资源量(TD)3526.52kt,可采储量2954.25 kt,该矿设计生产规模为30万吨/年,设计服务年限为9.8年。
1.多目标管理:要秉持绿色矿山建设理念,加强开采过程中的环境保护工作、在安全生产方面要求达到行管部门的有关标准、利用现行科学有效的采矿办法来进行开采工作。
2.开发全过程的动态管理要求:竞得人要严格按照《开发利用方案》进行开采,要严格按照《采矿行业绿色矿山建设规范》进行绿色矿山建设,坚持“边开采,边治理”原则,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工作。竞得人需按照地区统一要求自觉接受自然资源、生态环保、林业、水利、农业和应急的有关部门的监督和管理。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验收不合格,或因矿山开采对生态环境能够造成严重破坏的,自然资源部门有权关闭矿山并告知有关部门依照法律来追究法律责任。
(十)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及土地复垦要求:竞买人竞得采矿权后,一定要按照国家、省、市、县有关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工作相关法规和政策文件的要求,依法提交经审核检查备案的《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方案》。竞得人还须承担绿色矿山建设的主体责任、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及土地复垦责任,依法履行相关义务。
(十一)出让起始价,该项目挂牌出让起始价为人民币:265.44万元(大写:贰佰陆拾伍万肆仟肆佰元整)。
(三)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异常名录”、“安全生产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的;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的。
(二)挂牌时间:2024年04月25日 08时30分整至2024年05月11日 15时00分整,挂牌时间截止到2024年05月11日 15时00分整,挂牌时间截止时有两名或两名以上竞买人报价,系统将进入限时竞价直至竞价结束。
请访问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交易信息→矿业权出让公告栏目获取文件。
(二)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2024年04月25日 08时30分整至2024年05月09日15时00分整。
(三)申请报名的方式:本次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竞买人须办理数字证书,凭数字证书登录,按要求申请报名。
6.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异常名录”、“安全生产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的查询结果;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的查询结果。
资格审查合格的,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出具竞买证书,竞买人取得交易资格。
本次采矿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不低于起始价的最高报价者为竞得人。无人报价或者竞买人报价低于起始价的,不成交。
竞买活动结束后,未竞得采矿权的竞买人,5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返竞买保证金(不计利息);竞买活动结束后,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采矿权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拒不与白山市自然资源局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或不按《采矿权出让合同》约定的时限缴纳矿业权出让收益的,视为放弃竞得权,竞得人已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竞买活动结束后,竞得人按《采矿权出让合同》约定的时限缴纳矿业权出让收益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返竞买保证金(不计利息)。
竞得人放弃竟得采矿权,竞买资格无效,白山市自然资源局将重新组织该采矿权出让活动。
1.标的瑕疵的影响:采矿权投资存有不可预见的风险,挂牌出让文件所表述的有关矿体的规模、形态、储量等可能与实际开采有所差距。因该区除了已形成的旧采坑,其深部矿体没有工程控制,竞买人在竞得该矿采矿权后,应适时对深部做必要的控制,查明深部矿体赋存情况,为后续开发提供更为可靠的资源保障。竞买人提交申请并参加竞买,即视为对挂牌出让的采矿权现状和挂牌出让文件已完全认可并自愿承担全部的风险责任。
2.竞买人应充分考量国家、省、市生态环境保护以及其它政策调整和变化带来的潜在风险和损失,自行承担由于国家政策调整带来的风险。
3.若竞买人竞得采矿权后,涉及环保、林业、应急、土地、道路、水土保持、电力等事项应当按照有关法律和法规规定自行办理,发生的费用由竞得人自行负责。如因相关部门手续不能办理等情况导致不能开采矿产资源,风险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4.竞买人竞得采矿权后,应依法提交经审核检查备案的《绿色矿山建设实施方案》、《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方案》。竞得人还须承担绿色矿山建设的主体责任、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及土地复垦责任。
5.竞买人竞得采矿权后,应依法向环保、应急、林业等有关部门申请办理相关手续,所需资料及相关联的费用由竞得人自行负责。
6.竞得人须自行解决除出让采矿权以外的别的方面的问题和矛盾,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和费用。
7.未提及的其他风险。出让人和交易机构不组织现场踏查。竞买人应充分了解采矿权挂牌出让风险,应当自行前往实地踏查(现场踏查费用自理),否则出现一些明显的异常问题后果自负。竞买人自行承担由于国家政策调整带来的风险。成为采矿权人后,应对环保、交通、能源、水利等重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予以支持,如实提供建设项目与采矿区的基本成果情况,如建设项目有压覆矿区的应给予采矿权人赔偿,但需对压覆区域做评估后提出赔偿要求。
上述风险及其可能带来的后果,竞买人应当最大限度地考虑,慎重决策,出让方和交易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参加本次采矿权挂牌交易活动的竞买人对本次采矿权挂牌交易活动中有异议,须在本次挂牌报价截止时间四小时前提供书面材料和证据,并经采矿权出让方(白山市自然资源局)审定后方可受理,以其他方式提出异议的均不受理。异议成立的,应中止或终止交易;异议不成立的,按程序继续交易。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竞买人、竞得人违约,按照公告或者合同约定承担对应的违约责任,接受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失信联合惩戒:
3.竞得人拒绝签订矿业权成交确认书,竞得人逾期不签订或者拒绝签订出让合同的;
交易过程中发生争议,由争议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1. 竞买人应遵循“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参与本次探矿权出让竞买,对所提交的文件和别的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违反公共资源交易法律和法规,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竞买人,将按照《印发关于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录的通知》(发改法规〔2018〕457号)的规定,对相关失信企业和失信个人实施联合惩戒。
2.在本次采矿权出让活动中以抬高竞价为由向其他竞买人勒索财物的,一经查实,其单位(包括法定代表人、主要股东等)将被列为失信惩戒备忘名单。涉嫌犯罪的,将犯罪线索移送司法机关。
3.出让人通过“信用中国” 和“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等网站查询竞得人(包括法定代表人、主要股东等)信用信息,对竞得人信用情况做审核,如发现竞得人存在失信行为的,将取消其竞得人资格。
4.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竞得人违约,将取消竞得人资格,应当依法承担赔偿相应的责任,其单位(包括法定代表人、主要股东等)将被列为失信惩戒备忘名单。(1)逾期或拒绝签订《采矿权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或《采矿权出让合同》的,不按《采矿权出让合同》约定的时限缴纳矿业权出让收益的;(2)提供虚假信息、隐瞒事实的;(3)在矿业权挂牌活动中存在行贿索贿、恶性竞争等违反法律法规情形的;(4)其他法律和法规规定的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失信行为。
(二)增价幅度:项目挂牌出让起始价为人民币:265.44万元(大写:贰佰陆拾伍万肆仟肆佰元整),在竞价过程中每次增长幅度为2万元或2万元整数倍。
(三)挂牌成交结果公示无异议后,竞得人持《成交确认书》和《成交结果公示无异议证明》须在7个工作日内到白山市自然资源局(住所:白山市浑江区铁南街847号)签订《出让合同》,并按合同约定缴纳矿业权出让收益及办理登记手续等相关事宜。竞得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上述事宜,视为竞得人违约,应承担对应的法律责任和后果。
本公告在自然资源部门户网站、白山市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网站同时发布。